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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家人贷款35万拒不还钱被银行告法庭女主人信誓旦旦:没借

时间:2024-03-2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最近位于苏州市的中国银行,也体验了一把这种感觉,当地吴某一家,三年前借了他们30多万元,三年期限到了,他们却不还钱,银行多次催告,但他们仍然不还。

  无奈之下,中国银行将吴某一家告上了法庭,本来以为就是一个普通的借钱不还的案子,谁知这后面竟还牵扯出了一个大的谜局。

  负责审理这个案子的陆法官感到非常惊奇,他也算是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了,几十年在当地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寄过去的送达书会被退回来。

  带着疑问,陆法官带着一名工作人员亲自敲开了吴某妻子李女士的家门,而得到的答复却令他大为震惊。

  随着敲门声的响起,李女士打开了房门,在看到门外的两位法院工作人员时,她感到吃惊同时也有些后怕,自己什么也没干,为什么法院总是来找她?

  陆法官向李女士出具了中国银行提供的2012年李女士和丈夫吴先生还有吴先生的儿子一起贷款的30多万元的合同书。

  看到那份合同书,李女士觉得很震惊,她来来回回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而后对陆法官说自己没有借过钱。

  “李女士,中国银行方面说的清清楚楚,你和你的丈夫吴先生在2012年向他们贷款了30多万元。”

  “陆法官,我和吴先生在2008年的时候就已经离婚了,我怎么可能和他在2012年的时候一起去银行借钱呢?”

  李女士现在也大概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情况,也慢慢镇定下来了,她问银行这上面的主要贷款人是吴先生,为什么法院会追着她来应诉,不应该去找吴先生吗?

  李女士觉得事情越发的不简单,主要贷款人,她的前夫吴先生现在竟然失踪了,那责任就落在了她的身上,这让她顿时变得不安起来。

  为了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儿,李女士拿着那份贷款合同书,来来回回看了很多遍,这上面显示三年前,她和前夫吴先生还有吴先生的儿子,去中国银行联名贷款了30多万元。

  后来因为多次催告没有结果,2014年9月份,银行将吴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吴某父子和李女士还清35万多元的贷款,另外还要支付利息、滞纳金、还有赔给原告律师的诉讼费等,一共378,921元。

  李女士看着那份贷款合同书是越看越不对劲儿,自己明明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那上面为什么会有自己的身份证和签名呢?而且她确定自己绝对没有在那份贷款合同书上签字。

  思虑之后,李女士决定向法官请求帮助,她告诉陆法官自己没有签过这份贷款合同书,并请求相关部门对这份合同进行鉴定,帮自己证明清白。

  陆法官此时还半信半疑,没有完全排除掉李女士是在故意逃脱责任这一种情况,但是她的请求核心合理,所以陆法官表示同意。

  陆法官走之后,李女士是坐立不安,她的脑子里现在是一团浆糊,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就莫名成了这30多万贷款的责任人。

  后来李女士实在着急,并且她觉得这样等着法官的结果比较被动,她要主动的去寻求调查,于是她聘请了一位代理律师叫杜立峰。

  和杜立峰见面之后,李女士开诚布公地谈了自己最大的疑问,当时她拿到那份贷款合同书的时候,本人也很震惊,因为上面的身份证是自己的没有错,而且那个签名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如果不是自己没有做过,估计自己都认不出来。

  最大的一个疑问就是那份合同书上的电话并不是自己的,很显然有人在背后设置了一个陷阱,让她不知觉的情况下跳了进去。

  杜立峰坦言:“李女士,这份贷款合同上的疑点确实很多,你说这个身份证确实是你的,那你仔细的回忆一下你的身份证是否被别人拿走过?”

  李女士看着贷款合同上的时间——2012年11月份,她仔细的回忆着2012年的时候有关的事情,很快一个事情映入到了她的脑海中。

  她告诉杜立峰律师,就在12年11月份之前,也就是前面一两个月的时候,她和前夫吴先生曾经见过一面儿,见过面之后不久她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就丢了,之后她就去补办,当时她没有多想,如今看来这其中有大问题。

  李女士说完这个事情,杜立峰律师,脑海中就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很可能吴先生就是那个时候拿到了李女士的身份证,并且用她的身份证签订了这份贷款合同。

  但身份证有了,还有一个问题,是谁签的字呢?谁的字迹和李女士本人的字迹如此相像呢?有人刻意模仿吗?

  关于这个问题,李女士也觉得很疑惑,这个签名实在是太像了,她看着都觉得害怕,到底是什么人冒签了自己的名字呢?

  如今如果能够证明这个签名不是李女士本身的,那么就可以成为推翻这份贷款合同的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所以杜立峰告诉李女士,她可以去向法官申请笔迹鉴定,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证明不是她本人写的,那么这件事情当然和李女士没有关系。

  和杜立峰律师交谈过之后,李女士有了一些想法,她决定积极的去应诉,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努力帮自己寻找证据,自证清白。

  她向法庭提交了申请,要对贷款合同上的签字的笔迹做笔迹鉴定,而与此同时,吴某的儿子也提出来了要做笔迹鉴定,理由和李女士一模一样,他说他本人没有签过这份合同。

  吴某儿子的代理人蒋先生说他的当事人和他说过,这个贷款合同上的签字不是他本人签的,他没有分期付款买过车,那个车他也没有见过,他说那个车是另一个人买的,并且正在开,那个人也姓吴。

  2015年2月,法院将李女士和吴某儿子吴克的笔记连同贷款合同一起送到东南大学做第1次司法鉴定。

  所谓笔记是他们二人在法官的监督下,在不同的要求下写出来的名字,比如说法官要求他们快写、慢写、连写等。

  那个春节是李女士现在想起来过得最难过的一个春节,有可能没有莫名其妙的要背负上几十万元的债务,后面的人生可能就直接被毁掉了。

  春节过后,李女士决定继续寻找证据,自证清白,一方面她请求杜立峰律师帮自己辩护,另一方面她去找了陆法官,和陆法官详详细细的说了自己和前夫的可能和这个案子有关系的事情,两个人一起谈了一个半小时,李女士的真诚和话语打动了陆法官,陆法官觉得她的说法有一些可信之处。

  与李女士的激动相反,吴克的反应比较平静,他仍然坚持着自己的说法,自己没有签过那个名字,但是他对外声称自己目前拿不出更直接的证据推翻那个鉴定,所以他没有再上诉。

  在谈话之后陆法官告诉李女士,如果想要推翻第1次司法鉴定,那么最直接的就是找当时,也就是2012年左右李女士的真实的笔记,再拿去做一次鉴定。

  但是这个的难度就在于不能是李女士自己提供的,因为她提供的不一定是2012年那个时期的,而且原告也不会服气,所以必须由法院以职权来调取2012年李女士有关的笔记。

  而2012年哪里可能会出现李女士的笔记呢?第1个当然就是她工作的单位,第2个就是政府的行政机关。

  李女士之前的工作单位已经合并了,之前的档案材料很不好找,法院跑了很多单位,最终来到一家单位成功拿到了,2012年前后李女士的档案材料上面有她的签字,法院拿走了4份材料。

  令人欣喜的是这次司法鉴定的结果终于推翻了第1次的结果,这个贷款合同上的签字不是李女士本人所书写。

  李女士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下这个贷款合同就没有她的责任了,因为她并没有参与这个行为,所以也没有还款的责任。

  接连有很多个银行给她打电话说她都欠他们银行钱,其中有一个光大银行说李女士曾在他们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但是一直没有还钱,现在催她来还款,而且还说银行里面有她当时和办理信用卡业务员的合照。

  那个照片上的女人确实和他有几分相似,但是他们两个站在一起还是能够轻易分辨出来不是同一个人的,银行这时候也搞不懂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很明显这个女人冒任了李女士的身份,并且办理了信用卡。

  其实这个事情不难调查,照片上的人像是真的,身份证虽然是李女士的,但是上面的电话并不是李女士的,所以民警就朝着那个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人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十有八九就是当时办理信用卡的人。

  这个女人姓金,警察对她进行了询问,而金某也交代了当时的具体情况,原来当时吴先生还是她的单位老板,吴先生委托她一起去银行办理信用卡。

  她还记得当时听到吴先生的说辞,觉得很奇怪,他和她说,她老婆白天上班没有时间,所以请她和自己一起去光大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

  碍于是自己的老板抹不开面子,最后金某就同意了,其实这是吴先生刻意而为之,因为这个金某从面相上和李女士有几分相似,并且金某的字迹和李女士还有些像。

  背后冒签李女士名字的人找到了,李女士也彻底证明了清白,当然她不用承担还款的责任,还款责任全部由吴先生和他的儿子吴克两人承担。

  而至于金某,警方说因为这个金某确实不知情,并且她帮着办理的信用卡她自己也没有使用,所以最后没有对她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另一边全力追捕在逃的人员吴先生,在抓到吴先生之后,法庭进行了审判并作出了判决,法官判决吴先生和儿子吴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要求他们10日内还清贷款。

  李女士十分的感慨,也十分的感动,虽然她是清白的,但是那个贷款合同上的签字竟然骗过了司法鉴定,如果不是有陆法官给她提建议,帮助她证明清白,那她可能还真的会被卷入到这个莫名的事件之中,从而背上巨额的债务。

  对于李女士的感谢,陆法官谦虚的摆了摆手,他说自己干了几十年了,经手过上千个案子,虽然案子很多,但是每一个他都尽心尽力。

  因为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又一个的案子,是他的工作内容,但是对于案子中涉及到的人来说意义重大,可能他们一辈子就只会碰到这么一个案子,也可能处理不好就影响他们一辈子,所以陆法官一直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他觉得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群众对他的信任。

  我们感谢像陆法官这样正义的好法官,也希望所有的司法人员都能像陆法官这样,做到公平公正,让司法程序能够真正的惠及民生,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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